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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 时间:2024-10-10 点击:次 ]


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学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教学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个部门、教学岗位遵照执行。具体为:

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全面领导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小组组长:徐波

组员:刘华强、穆键、王文、李祥

加强教学安全的工作检查;

采用岗位自查、部门核查、中心抽查的三级检查机制,确保教育安全工作无死角。安全检查记录表应由检查实施责任人妥善保管。共性检查包括: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发现一次扣100元,累计两次当年不评优;

有学生实习期间,教学人员应在现场,一次无故不在现场扣罚100元;

指导教师应着工作服,着装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扣罚100元;

详细的检查内容及要求见检查表。

安全事故的处罚;

一年内发生一次教学责任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当年不评优,被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扣除当年绩效奖金扣1000元,对当班期间的责任老师扣罚500元,并进行中心内部警告处分,部门负责人点名批评;

一年内出现两次教学安全事故,上报学校。

学校对教学工伤事故有处理规定的,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工程培训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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