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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蜀林场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 时间:2024-10-05 点击:次 ]


下蜀林场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为保障实习生住宿安全、健康,个人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加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工作。

三、必须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私自乱接电源,更改线路。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四、严禁在室内焚烧信件、杂物。

五、严禁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实习用细菌、病毒标本、放射性等危险品。

六、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关闭水电。

七、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私自动用、拆动防火、防盗设施。

八、爱护宿舍公物,禁止毁坏一切公物、私拿公物行为。

九、妥善保护个人钱物。现金、贵重物品、仪器等,不便保管的,可交林场专人保管。

十、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室外抛扔物品、泼洒液体;严禁在阳台放置花盆、哑铃等重物。

十一、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宿舍与留宿。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老师或林场报告。

十二、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如钥匙遗失,立即报告林场,由林场负责换锁。实习结束后,及时将钥匙交给林场管理人员。

十三、如有违反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五、本规定解释权归下蜀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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