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产设备采购退税管理工作,根据《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9号)以及《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南京林业大学实施<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加强领导、认真实施,确保我校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工作顺利进行。
一、国产研发设备报销时需提供的资料
1、采购设备的购销合同(具体要求见第二点“设备购销合同的注意点”);
2、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要求见第三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3、实验基地处开具的资产入库单;
4、设备照片(具体要求见第四点“设备照片具体要求及示范”)。
二、设备购销合同的注意点
1、签订采购合同时要约定出售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2、设备采购必须要提供合同,批量采购必须附设备清单,且合同上购货名称必须与发票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相一致。
3、根据税务要求设备采购合同的甲方盖章处只能是学校资产部门(实验基地处)的合同专用章,所以二级部门盖章签字必须在空白处。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的购货单位名称必须是“南京林业大学”即税务登记证上的全称,不能简称“林大”,更不能是“学校的二级部门”如南京林业大学某学院或某处室、“客户”、“顾客”等字样。
2、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的是一批设备,必须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要求与合同设备采购清单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的“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是南京林业大学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320102466006885。
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允许签字、盖章,尤其是抵扣联的密码区不能签字。
5、国产设备发票项目名称应该是购置设备的中文名称。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销货单位名称”必须是合同中销售方的名称,即对方税务登记证上的全称;“销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是合同中销售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即对方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四、设备照片具体要求及示范
1、每台设备拍摄两张照片:一张设备全貌,一张设备上的标牌照。二张照片上下排列打印于一张A4纸上;
2、照片全貌应将整台设备拍摄于其中,不能只拍一部分;
3、标牌照需正面拍摄,防止反光,字迹清晰可辩,包含设备名、生产厂家或是“中国制造”的字样等信息;
4、照片下方用文字标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使用部门。
示范:
(1)全貌

(2)设备标牌(须生产厂家或是“中国制造”的字样等信息)

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名称:
设备型号:
五、发票办理退税申报时间要求
研发机构应自购买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半年)内,到税务机关认证,逾期不得申报。所以国产设备采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逾期前3个月完成财务报账手续,以免贻误退税的申请时间。
六、税务机关审批后的实际退税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国产研发设备采购、报账流程
八、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财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实施《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2、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