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2024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假期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各学院(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深刻理解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各级责任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单位)须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压力容器等重点领域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不达安全标准的实验室应立即封停,直至整改完成。
3.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各学院(单位)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室,对于假期确需开放的实验室,须由学院(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未经审批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展实验。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房间,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电、气、门窗,并贴好封条。
4.加强危险源管理。假期开放的实验室房间,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规范化管理。危险化学品应严格分类、分区域存放,不得超量存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注意避光和防高温,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气瓶应置于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须关闭总阀和减压阀,戴好气瓶帽,以防止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后,断电并妥善保存于安全地点;不间断供电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断电处理,若确因实验需要而保持通电,则须确保温度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加强实验安全防护及过程管理。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穿着实验服,并根据需要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口罩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穿着短裤、短裙、拖鞋进行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验方案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必须确保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且严禁在实验过程中擅自离开。假期原则上不开展过夜实验,若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向学院(单位)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时确保实验期间至少有两人在场,且其中至少一名为教职员工。
6.强化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建设。各学院(单位)需加大实验室的定期检查和巡查力度,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并落实假期值班和实验室检查巡查计划。要明确实验安全检查、巡查的责任人,细化检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确保安全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针对夏季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及突发情况,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在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切实保障实验室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若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学院(单位)于2024年7月8日前统计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并填写《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联系人:朱宇;
邮箱:EHS@njfu.edu.cn;
联系电话:85427538;
地址:老图书馆125室。
附件: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