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平发〔2024〕157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现启动2024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大型科研仪器。
二、评价内容
1.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省大仪平台开放共享的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实验队伍建设情况。
2.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机时情况,支撑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情况等。
3.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对我校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参与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情况,用户评价情况等。
4. 数据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三、工作分工
1. 各学院(单位)负责填写的内容:本学院(单位)所管辖的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本学院(单位)的运行使用成效和对我校以外的单位的共享服务成效。
2. 实基处负责填写的内容:学校开放共享工作情况、统筹管理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具体要求
1. 各学院(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本学院(单位)填报内容的指导和督促。同时,认真总结典型案例,特别要突出展示大型科研仪器的标志性运行成效和共享成效。各学院(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靠性。
2. 鉴于本次绩效评价时间紧迫且任务繁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实基处已整理完成设备的基本信息,并分别发送给各学院(单位)。请各学院(单位)在收到后仔细核对并按填报说明(附件2)补充相关信息,于9月18日17:00前将信息收集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设备管理科。待审核通过后,安排专人登录省大仪平台更新相关数据信息。
3. 在统计相关信息时,请各学院(单位)妥善留存相关附件材料,以备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使用记录、开放共享机时与服务收入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5427252;
地址:老图书馆114室;
邮箱:shebeike@njfu.edu.cn。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
2. 信息填报说明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