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2.表2-6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3.表2-7-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4.表2-7-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相关样表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1. 表2-6 中实验室门牌号及实验室名称须严格按照表1-7-1进行填报。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数据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审核。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 报送时间
9月22日前报送本科实验场所表(表1-7-1);
9月25日前报送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表2-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表2-7-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表(表2-7-2)。
相关表格需要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文燕、潘越
联系电话:85427992、85427491;
电子邮箱:wwy8866@njfu.edu.cn ;
报送地址:老图书馆116。
附件:
1.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2.表2-6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3.表2-7-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4.表2-7-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