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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 时间:2025-05-21 点击:次 ]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2025100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现启动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与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与绩效评价对象为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仪器。

二、数据采集与绩效评价内容

数据标准时点是20241231日,时期资料为2024年度。

(一)数据采集内容

主要采集大型科研仪器的基本信息、管理与服务信息。

(二)绩效评价内容

1.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统筹管理、纳入省大仪平台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

2.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正常运行使用、支撑重大科研任务以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等。

3.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大型科研仪器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参与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情况等。

三、工作分工

1. 相关学院(单位)安排专人于531日前登录省大仪平台(网址https://yqgx.jssic.cn)更新本单位管理的大型仪器相关数据信息,并从系统导出数据信息表;填写开放共享年度总结(附件2)和对外共享服务清单(附件3)。将上述3份文件电子版文档及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 实基处根据相关学院(单位)提交的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材料,填写学校大型仪器总体开放共享工作情况、统筹管理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形成最终报告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1. 相关学院(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本学院(单位)填报内容的指导和督促。同时,认真总结典型案例,特别要突出展示大型科研仪器的标志性运行成效和共享成效。各学院(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靠性

2. 在统计相关信息时,请相关学院(单位)妥善留存相关佐证材料,以备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使用记录、开放共享机时与服务收入证明材料等。

3. 为帮助各学院(单位)准确理解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实基处将于5239:00在老图书馆108会议室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举办的线上培训。请相关学院(单位)至少安排1位数据填报人参加会议,并522星期四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5427252

地址:老图书馆114

邮箱:shebeike@njf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2.XX学院开放共享年度总结

3.对外共享服务清单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5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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