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2025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假期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各学院(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深刻理解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各级责任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单位)须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压力容器等重点领域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不达安全标准的实验室应立即封停,直至整改完成。
3.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各学院(单位)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室,对于假期确需开放的实验室,须由学院(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填写《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1)报送实基处,未经审批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展实验。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请各学院(单位)认真统计需提前进入实验室的新生信息,填写《参加实验室管理系统培训与考试新生名单》(附件2),我们将为符合条件的新生统一开通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系统临时账号权限。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房间,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电、气、门窗,并贴好封条。
4.加强危险源及实验过程管理。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规范化管理。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验方案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必须确保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且严禁在实验过程中擅自离开。假期原则上不开展过夜实验,若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向学院(单位)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时确保实验期间至少有两人在场,且其中至少一名为教职员工。
5.强化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建设。各学院(单位)需加大实验室的定期检查和巡查力度,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并落实假期值班和实验室检查巡查计划。要明确实验安全检查、巡查的责任人,细化检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确保安全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针对夏季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及突发情况,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在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切实保障实验室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若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全面核查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请各学院(单位)组织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重点核对并更新实验室内危险源信息,汇总填写《实验室危险源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8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者,相关实验室需自行打印信息牌;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检查中,若发现未张贴最新有效安全信息牌或危险源信息存在错漏的实验室,将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学院(单位)分管领导。
请各学院(单位)务必于2025年7月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1)及《参加实验室管理系统培训与考试新生名单》(附件2),2025年8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实验室危险源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联系人:朱宇;
邮箱:EHS@njfu.edu.cn;
联系电话:85427538;
地址:老图书馆125室。
附件:1. 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2. 参加实验室管理系统培训与考试新生名单
3. 实验室危险源信息汇总表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