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研究生新生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根据《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南林实〔2021〕7号)、《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南林实〔202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全体研究生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研究生新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安全培训与考试内容
1.通识类知识:包括实验室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公共安全、个人防护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2.理工类增加内容:涵盖机械工程安全、仪器设备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
3.涉化类增加内容:包括危化品安全、压力容器、安全设施等基础知识,以及化学实验室风险识别等内容。
(二)学习形式
安全培训与考试采用课程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安全准入培训课程(通识类)、安全准入培训课程(理工类)、安全准入培训课程(涉化类),根据学院类型自动分配培训和考试方案。安全培训课程可重复学习,理论考试也可多次练习考试,系统将自动记录最好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证书。
具体操作请登录实验室管理系统,详见附件说明。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督促研究生认真学习并于10月8日前完成考试。未按时完成的,将依据《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予以扣分。
2.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研究生须通过安全培训及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未取得证书者一律不得进入。
3.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按照“全员、全程、全面”要求,系统开展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教育。积极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切实增强研究生安全意识。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_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