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 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2. 表2-6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3. 表2-7-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4. 表2-7-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报送要求
1. 表2-6 中实验室门牌号及实验室名称须严格按照表1-7-1进行填报。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数据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审核。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时间
10月14日前报送本科实验场所表(表1-7-1);
10月22日前报送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表2-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表2-7-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表(表2-7-2)。
相关表格需要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文燕
联系电话:85427992
电子邮箱:wwy8866@njfu.edu.cn
报送地址:老图书馆116
附件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