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摆在各项工作首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源头管控、精细管理,全面掌握风险防范主动权。
二、全面开展排查,闭环治理隐患
各学院(单位)应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所属实验室开展拉网式、全覆盖隐患排查与闭环整改,坚决堵塞管理漏洞。重点对涉及危险性试剂及高风险工艺的实验项目进行梳理排查,逐一核查试剂存放、使用记录、实验环境配套条件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三、加强安全培训,规范准入管理
要强化实验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从事高风险实验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项安全培训与操作规程考核,熟练掌握试剂特性、应急处置方法及个人防护要求,具备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
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各学院(单位)要全面强化实验全流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人员培训与准入考核,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任何实验活动。
所有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精准识别关键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配套完善相应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装备,风险评估不通过、安全条件不达标一律不得开展实验。
要严格执行过夜实验、高风险实验的审批与值守规定,强化现场监管,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无人值守等行为。
四、紧盯关键环节,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理:管制类危化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及时登记纸质和电子使用台账,确保流向清晰、账物相符;活泼金属,特别是镁、锌、钠等金属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严控使用与储存量,开展相关实验时严格执行双人实验制度,严防违规操作;化学品存储遵循“上固下液”原则,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遵照“最小化原则”严控危化品数量,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100 L或100 kg,单一包装容器不得大于20 L或20 kg;常年大量使用易燃易爆溶剂或气体的,须加装泄漏报警器,储存部位应加装常时排风或与检测报警联动的排风装置。
气瓶安全管理:合理控制气瓶数量,气瓶须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气瓶合理固定,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得混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大量惰性气体的实验室,须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
高温设备管理:醒目位置须张贴警示标识及防护措施,不得在高温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易燃物等。
锂电池管理:锂电池充放电时需有人值守,锂电池研究区域应远离其他可燃物,成品锂电池建议存放在防爆柜。
请各学院(单位)全面盘点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种类、数量和存储状态等,并将上述信息规范录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见《实验室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危险源录入》(附件),学校将于3月30日起对照实验室管理系统录入数据开展现场逐项核查,对录入不规范、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严肃督促返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一律立即停运,直至隐患彻底清零。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5427538;
电子邮箱:EHS@njfu.edu.cn。
附件:实验室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危险源录入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