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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6-05-27 点击:次 ]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平发〔202660号)要求(详见附件),学校现启动2026年江苏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

(一)数据采集范围

分测中心、林学院、材料院、化工院、机电院、土木院、理学院、轻工院、生态院、国家工程中心10个二级单位在202611日前建账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大型仪器

(二)数据采集内容

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管理与服务信息。

二、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2511日前建账(原则上建账时间已满1年),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大型仪器。老旧仪器、在线监测仪器、仪器配件、正在调试以及存在特殊规定的仪器申请免予评价,申请须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实基处(已在3月份学校开展的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中申请过的仪器无需重复申请)。

(二)绩效评价内容

1.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统筹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

2.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重大科研任务以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等。

3.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大型科研仪器对外共享服务、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及用户评价、参与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服务科技基础条件保障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数据填报

纳入数据采集与绩效评价的各二级单位需安排专人于64日前登录江苏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平台”网址https://yqgx.jssic.cn,核对并更新大型仪器相关数据,包括:仪器设备基本信息、2025年度使用机时服务收入等特别提醒:无特殊情况,在省大仪平台中填报的数据应与校级评价时填报数据相一致。

(二)线下培训

为帮助各二级单位准确理解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定于5289:00线上培训各二级单位至少选派1位数据填报负责5289:00前至老图书馆210会议室参加培训

联系人:梁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85427252

地址:老图书馆114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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