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校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实验室气体钢瓶安全风险,坚决杜绝泄漏、燃爆、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整治气体钢瓶储存不规范、设备超期、管理松散等突出隐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全校气体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的气体钢瓶及气路。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严查钢瓶合规资质,杜绝过期报废使用
各学院(单位)要对所有在用气体钢瓶进行全面摸排,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完成规范登记(操作详见附件1)。
1.须严格核查气瓶检验状态,气瓶必须具备供应商提供的定期检验合格标识,严禁使用已过检验有效期或超出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
2.不再使用、待报废的气体钢瓶须填写《实验室待报废气体钢瓶信息统计表》(附件2)。
3.严格对标《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规范悬挂气体钢瓶使用状态卡,清晰标注“满瓶”“使用中”“空瓶”三种使用状态,全面清理无标识、无编号、来源不明、私自转借的问题气瓶。
(二)规范存放环境标准,严控混存混放风险
各学院(单位)要严格落实气瓶存放硬性规范。
1.所有气瓶存放点位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燥。
2.气瓶必须采取支架、链条等方式合理固定,杜绝倾斜、倒伏放置。
3.严格执行气体分类存放要求,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气瓶严禁混放。
4.严控室内气瓶存放数量,仅留存实验最小需求量气瓶。
5.严禁将气瓶放置于加热设备、配电箱等设备。
6.危险气体优先室外放置,室内存放必须使用具备常时排风、气体监测报警功能的专用气瓶柜。
7.独立气瓶储存室需实现通风、监控全覆盖,落实专人值守、台账记录制度。
(三)规范设备设施配置,强化现场使用管理
各学院(单位)要做好气瓶使用管理。
1.有毒、可燃气体使用场所必须配齐有效通风设施、对应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规范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气瓶阀门、减压阀、防震圈、瓶帽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无缺失、损坏。
3.密闭、狭小空间使用惰性等易引发窒息气体时,必须加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
4.气体管路需匹配对应材质,无破损、老化、松动问题,常态化开展气密性检测;多管路实验室必须张贴完整气体管路分布图,做到管路标识清晰、准确。
5.实验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关闭气瓶总阀,杜绝带压留存、漏气隐患,严禁无证操作、私改管路、钢瓶卧放、拖拽碰撞等违规行为。
(四)完善管理制度,补齐管理短板
各学院(单位)、各实验室须建立健全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及应急预案。针对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安全培训不足、应急处置能力薄弱、校外供气单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各学院(单位)须立即组织全覆盖自查,逐实验室、逐钢瓶排查隐患,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整改台账,做到立行立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及管控措施,时间。
(二)集中整治阶段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全覆盖抽查、复核检查,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隐患反复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改,坚决清零各类风险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
各学院(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成效,梳理管理漏洞,健全气体钢瓶常态化排查、定期校验、日常管护、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长效机制,实现闭环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提高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气体钢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排查整治气体钢瓶安全隐患,推进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请相关学院(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实验室待报废气体钢瓶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气体钢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附件3)上传至实验室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院级层面开展定期检查模块。
联系人:陈薇、朱宇
联系电话:85427538
邮箱:ehs@njfu.edu.cn.
附件:1. 实验室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危险源录入)
2.实验室待报废气体钢瓶信息统计表
3.气体钢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