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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单位:

寒假临近,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和规定,做好假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必须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部位需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不达安全标准的实验室严禁继续使用。各单位请于12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老图书馆125室)。

二、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房间,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寒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强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请各单位统计寒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并确定安全责任人,填写《寒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于125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老图书馆125室),未上报的单位,视为放假期间不使用实验室。

三、强化值班工作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及安全巡查制度。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对实验人员的教育。实验指导老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

五、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和信息登记制度,控制实验室人员总量并做好防护工作。

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负责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

七、做好化学试剂管理工作。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同时做好记录,严防药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八、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检查气体报警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1.《寒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1113

寒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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