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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中心(实验室):

现将《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

2021年1月6日


 

南京林业大学

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0〕285号)、《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教安函〔2020〕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由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工作检查规定》、《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南林实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围绕2021年实验室管理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我校实验室安全监督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组织与实施

(一)检查范围。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包含全校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中心)等。检查时间是2021年全年,其中寒暑假期间期间实验室检查可适当减少频次。

(二)检查内容。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版)、《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制度建设、台账登记、卫生环境、消防安全、水电安全、高温设备安全、压力设备安全、机械安全、化学品安全等。2021年全年检查重点为危化品使用与管理工作。

(三)检查人员组成和培训

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是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开展。各二级单位应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专门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定期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中检查活动。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可由本院在职或退休教师、实验员和研究生共同组成,本年度内人员相对固定。为保证检查专业性,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成员由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组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四)检查形式与结果反馈

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形式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

1.     日常检查。由各学院(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中安全责任较重的学院(单位)应加大检查频次。

2.     综合检查。由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会同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组织开展,每周对学校各实验室进行综合性检查和随机抽查。

3.     专项检查。由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或邀请校内外专家,根据相关要求,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

实验室各类安全检查应精心组织,现场做好检查记录并形成检查台账,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处置和通报,各学院日常检查情况应于每月25日前(含寒暑假)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也将汇总各种类型检查结果形成安全通报,报送校领导、纪检监察机构及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是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任务,全力配合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二) 狠抓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项整改。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对整改不力者在全校进行通报。

(三) 注重协同推进。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应和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各单位要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教育、设施更新等方面入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 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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