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中心(实验室):
现将《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
2020年12月24日
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0〕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由危险化学品使用不当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根据《江苏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0〕285号)、《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教安函〔2020〕11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科〔2019〕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对我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突出薄弱环节,盯紧风险隐患,持续发力,切实治理风险和消除隐患,着力健全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二、 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与运行机制,严格日常管理,不断提升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
(二)全面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各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名称、储存量、储存地点、用途及使用场所、预防措施、监管措施、应急措施及废弃物处置情况等,要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总结,切实做到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明确防控措施,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三)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认真开展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隐患。学校将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及整改。
(四)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建立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面向教师、学生、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实验室有关的来访人员等进行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系统培训。创新宣传普及形式,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月、实验室安全宣传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重视实验室安全的氛围,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五)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各单位应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安全准入要求,确保进出实验室人员熟悉本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信息、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确保应急装备齐全、功能完备、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操作熟练、响应及时。
三、时间安排
根据全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我校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12月开始,至2022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工作氛围。
(二) 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通过自查自纠、跟踪摸排、师生监督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切实掌握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安全管理的现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集中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学校将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单位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在全校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任务,统筹协调和强力推进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从严开展自查自改,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专人盯防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学校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让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知晓专项行动的意义,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师生员工普遍关注和重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适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好的单位和部门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