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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设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林实〔2022〕2号)
[发表日期:2022-03-14 浏览次数:次]

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较为复杂严峻。前期多地疫情均由于进口物品管控不善导致疫情扩散,教训非常深刻。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口设备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进口设备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工作环节责任到人。

二、 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把好入校关。设备进校前需详细了解设备来源、入关后的储存、运输轨迹、预防性消毒情况,并且核验设备外包装核酸检测证明无误后,提前3个工作日向实基处设备管理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校。

(二)强化业务培训。相关单位应及时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师生的思想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实基处也将于近期组织培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

(三)落实安全防护。设备进校后,设备须单独放置14天,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在接收、消毒与开箱验收的相关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需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穿戴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进口设备表面,避免手触摸口鼻。

自接收进口设备入校之日起至其单独放置14天结束,相关作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健康检测,按要求每周自行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核酸检测结果保存备查。

(四)消毒到位彻底。存放过程中,负责人需加密存放场所通风、设备及周围环境消毒频率,每天至少1-2次,并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备查(见附表),设备验收时需交设备管理科存档。

进口设备开箱安装时,应对其包装物进行严格、有效消毒,做到“包装拆到哪一层消毒到哪一层”,直至对设备本身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设备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试使用(不能消毒的除外)。

具体消毒方法可参考卫健委《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5号)。

(五)规范废弃物处置。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物品以及设备包装物品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投入指定的专用垃圾桶中。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进口设备入校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联系人:梁有旺

 话:85427252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进口设备入校登记备案表

    2.进口设备及存储环境消毒记录

    3.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的通知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2年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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