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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土地租用费的通知

[ 时间:2023-11-10 点击:次 ]


各相关学院、课题组:

为加强我校白马基地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建设和发展,结合我校基地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并经2023年10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白马基地土地租用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白马基地土地租用费标准调整为700元/亩/年,并自2023年1月起执行,2021、2022年参照700元/亩/年标准收缴。部分已缴课题组,超额收取的金额将予以退还或后期续租抵缴。各课题组土地租用应缴费用情况详见附件。

缴费要求

1.各学院负责核实本单位土地使用情况,督促本单位课题组按时交纳土地租用费

2.课题组填写《白马教学科研基地科研项目用地协议》签字并盖章)及南京林业大学内部结算凭证(四联单)1130日前将协议四联单交至白马基地建设管理科,地址:老图书馆133办公室。

3.逾期未按要求缴纳土地租用课题组,放弃用白马基地相关土地学校土地收回学校,地上附着物限期未自行迁走的,其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学校。

联系人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854284101377060312213770676561

附件:白马教学科研基地科研项目用地协议

南京林业大学内部结算凭证(四联单)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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