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科研实验室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牵头已于今年5月份组织完成了科研实验室的认定和统计工作,现请各学院、相关单位核对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 如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无误,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如信息有误,须提供详细说明和证明材料,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交由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复核。
2. 请各学院(单位)将核对后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8月23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3. 本次科研实验室统计情况经学院(单位)核对、“南京林业大学水电和房产资源校内有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作为学校科研实验室有偿使用收费管理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陈薇
联系电话:85427538
报送地址:老图书馆125室
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
2023年8月18日